農(nóng)化服務(w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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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合施用的注意事項
所謂肥料混合施用就是按照土壤條件、作物生長需要、養(yǎng)分供給情況,把性質(zhì)不同、作用不一樣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肥料如氮、磷、鉀化肥,或速效肥與遲效肥,或有機肥與無機肥,微肥和生長激素等混合起來施用。
混合施用的主要原則
肥料之間混用包括微肥之間、微肥與常用化肥之間混合施用,必須遵循以下原則:⑴混施要有較強的針對性,必須適合于作物營養(yǎng)和土壤肥力狀況的需要;⑵混合后要能達到相得益彰的效果,使肥料的物理性狀得到改善;⑶要有利于互為增效,不能使其中任何一種肥料的肥效降低,真正實現(xiàn)“一施多效”的預(yù)期。⑴鋅肥不要與氨水等堿性較強的肥料混施,最好也不要同過磷酸鈣等可溶性磷肥混施,以免形成磷酸鋅沉淀,降低肥效;⑵微量元素肥料之間混合施用時,濃度和用量不要超過規(guī)定量,否則浸種、拌種后的種子不出苗,而葉面噴施則會造成燒苗等傷害;⑶微量元素肥料最好不要同草木灰混用;⑷各種微肥在與土雜肥混合施用時,要注意逐漸稀釋,充分和勻,最好是先同少量細泥土和勻后再與土雜肥一起充分拌和;⑸微肥對水噴施,或與糞水混施時,應(yīng)先將其兌少量水進行溶液,再入清水、糞水中并充分攪拌后施用,以免造成燒種燒苗現(xiàn)象。(之楓)